法制小常识
发表日期:2017-07-10 11:37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法制安全教育小常识

   

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如何分类的 

1、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按照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以划

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

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特定的机关和特定的程序。 

4、普通法即除了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它所规定的内容只限

于某一专门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普通法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1、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武装力里、社会团

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有过错的行为。 

2、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目的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法律素质已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素质,随着社会的进步及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民的生活和法息息相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知法、不懂法在当今社会是难以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将会寸步难行,对青少年一代更是如此。培养学生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我们生活的大千世界中,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常有犯罪案件的发生,这些案件侵犯了国家安全、集体利益、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等等。而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学习刑法知识,对于我们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能力,更好地遵纪守法并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青少年犯罪概念

1、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通俗地说,就是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2、那些年龄段的人称为青少年

各国规定不一,但一般都把18岁做为区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以14岁作为区分少年与儿童的年龄标准。在许多国家,青少年是未成年人的代名词,我国则是既包括一部分18岁以下的成年人,也包括一部分18岁以上的成年人。依据统计标准,青少年的年龄段定在13—25岁。

4、青少年犯罪动机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有的年轻人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

5、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

(2)、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

(3)、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

6、我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的方针和原则

方针:教育、感化、挽救。

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1)加强基础教育。改变部分学校教书与育人相脱离的状况,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更是青少年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于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加强家庭教育,严格校外管理。家庭影响对子女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父母应担负教育子女课外活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还要加强与学校联系,定期向老师了解、汇报情况,共同教育好子女。  

(3)加强社会教育,尽力创造适宜青少年成长的客观环境。全社会齐心协力,对青少年加强社会道德、风尚、情操和法制教育。整顿文化市场,消除腐蚀、毒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书刊、文化娱乐场所。  

(4)防范、打击并举,教育、挽救、惩治相结合。首先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警,将可能形成违法犯罪现象制止在萌芽阶段。二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不使其形成气候。三是教育、挽救相结合方法,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帮助其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得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云南技师学院保卫处  宣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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