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张吕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官网
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的宏伟蓝图。其中,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部署安排。为我们谋划“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远期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云南来说,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云南在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中的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同时,要将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为奋斗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在“三个定位”建设中取得新进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准确把握“十四五”期间发展形势
在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十三五”期间我省财政实力持续增强,预算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4.6%,迈上2000亿元台阶,收入质量持续改善;财政支出较快增长,年均增长10%以上,预计到“十三五”末将接近7000亿元,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0%以上;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市场主体负担持续减轻,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改善;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2.8%,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16.3%;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高,运用绩效管理结果节省资金超过1000亿元;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配合外部监督,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下达支出进度均居全国前列。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预算管理框架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将面临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等优势和特点,要深刻认识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对于云南来说,除了依靠国内发展优势乘势而上外,“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省情特点更是我省独一无二的发展优势。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凝聚共识团结奋进,在“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中锻造长板、补齐短板。
二、跟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办大事
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后,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从准确把握发展环境、目标、原则、主题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从11个方面对科学谋划全省“十四五”工作进行了细化,要求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丰富延伸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内涵外延,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上述要求也是财政部门支持保障的重点和方向。
待全国“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出台,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对照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细化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对标对表科学谋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十四五”财政工作规划,统筹财政资源聚焦到重点支出领域的保障工作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各项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
结合目前中央、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十四五”期间预算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升财政统筹能力
一是胸怀“两个大局”,跟踪研判国际国内双循环形势,统筹考虑我省财力情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出谋划策,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细化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并与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同配合,加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中各收入项目及四本预算间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探索提高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水平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支持云南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重点增加创新型云南建设、“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云南、平安云南建设等领域投入。
(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坚持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原则,向深化改革要动力,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预算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有关要求。二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密切配合人大、审计等部门开展预算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全面深入整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效能。三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为抓手,将制度设计、机制健全、方案细化、组织保障等改革要求内嵌到系统中,实现制度要求与系统工具的紧密对接,为基层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和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结合“寻标对标达标创标”三年行动计划,在深入调研各兄弟省份在预算管理方面的有效做法、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从经费保障、支出标准、事权划分、收入分享等方面深化改革。
(三)持续加强预算约束性
一是深入学习宣贯《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各项事业,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和支出结构固化的格局,增强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突出问题导向、人民导向。二是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安排资金,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从严管控项目、科目调整申请,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执行的到位率。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预算管理情况,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有关内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四是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重大延续性政策、项目和资金实施逐年更新滚动管理,提高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十四五”规划紧密衔接,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事求是处理短收超收事项。五是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让每一分钱花到最需要的地方,花出最好的效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使用,倒逼各级各部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财政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安排支出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涵盖重点支出领域、部门主要共性项目、重大延续性项目的支出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加强标准应用,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二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健全支出结构调整优化长效机制,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度。三是坚持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清理规范标准过高、脱离实际、承诺过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支出或政策性支出。
(五)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消化疫情等不利影响,稳住经济基本盘,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培植地方财源。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放水养鱼”,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对冲疫情不利影响。贯彻落实支持经济稳增长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完善“保障和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省以下财政体制,调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源培植积极性。二是保持政策力度,改革创新实施方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倾斜支持,有效保障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开展。继续保持与云南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支出规模,确保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三是按照中央政策和财政部统一要求,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全过程监控监管体系。通过今年以来的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研究财政部门在资金分配、项目库建设、预算单位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实效,梳理可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范围,分层级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