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解读
发表日期:2020-12-02 13:05 作者:财务处 编辑:财务处审核 浏览次数: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有关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了解《办法》内容,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分布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考试)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促进全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服务好全省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5个部分,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明确提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总体目标。力争每年会计考试合格2.3万人左右,其中,初级会计师1.8万人左右,中级会计师5000人左右,高级会计师600人左右,注册会计师260人左右。

(二)明确提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主要措施。一是建立省级“金银榜”。省财政厅定期发布会计考试省级“金银榜”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对全科成绩合格且总分名列全省前10名的列入省级金榜、名列全省前11名至50名的列入省级银榜,在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时优先推荐,在高级会计师职称(副高级)资格评审中作为参考依据。二是建立高校激励机制。将会计考试省级“金银榜”纳入我省高等院校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评奖评优体系,省内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抵会计及相关专业课程学分;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资设立CPA奖学金,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践。三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省财政厅加强与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办学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协调,为在校会计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鼓励社会办学机构开展会计考试考前培训,对成效明显的授予“云南省会计考试培训示范基地”;鼓励省内各高等院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会计考试知识竞赛活动。

    (三)明确提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组织保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高等院校将进一步做好组织协调,不断提升会计考试服务水平,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会计考试经费保障和会计考试宣传,全面推进全省会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