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教学楼及道路维修项目(项目名称)云南技师学院教学楼及道路维修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技师学院教学楼及道路维修项目(项目名称)云南技师学院教学楼及道路维修项目(标段)已由云南技师学院(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2025年第8次、第10次党委会会议纪要(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要求,完成行政楼A2、教学楼C4、教学楼C5室内修缮(含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功能室、卫生间、洗漱间、公共区域的各专业配套设施等)及屋面防水处理,学院12号车行道路高程、扩宽、路基及配套设施完善。详细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要求,完成行政楼A2、教学楼C4、教学楼C5室内修缮(含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功能室、卫生间、洗漱间、公共区域的各专业配套设施等)及屋面防水处理,学院12号车行道路高程、扩宽、路基及配套设施完善。详细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建安工程费约为5035400.78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以上,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固化版本)”编制,部分内容不可编辑修改,故前款所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述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以上,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6)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损益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①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注:①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②、③条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8)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
(9)项目组人员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说明:①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的,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②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③附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10)其他承诺:
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经招标人同意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无故缺席,并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的承诺。
③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经招标人同意外,不得更换的承诺。
④需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按国家及地方行业规范,做好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的承诺。
⑤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承诺。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两个法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
5.3.1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云南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省本级)》,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的方式。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附件;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⑤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云南技师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 地 址: | 昆明市西山区仁泽路珊瑚郡·天泰10栋1单元101 |
邮 编: | 邮 编: | 650000 | |
联 系 人: | 朱老师 | 联 系 人: | 谢琳、谭俊 |
电 话: | 0871-68616717 | 电 话: | 0871-6460280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华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 | 132151518010011730 | |
投诉电话: | 0871-68616717 |
行政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1-64320979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技术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施工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安全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质量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标准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材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机械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劳务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资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