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卫政策和法规,根据学院发展战略,制订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并实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二、指导、监督、检查师生员工对安全保卫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记录;
三、逐级落实安全保卫管理责任,严防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查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监督和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和保卫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五、依靠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六、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院资产安全;
七、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宣传教育,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监督、监控校内重点人员,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好全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内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大型活动、大型报告会、重要区域、危险物品等的安全保卫管理;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