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值班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3-05-16 13:36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云南技师学院值班管理制度
(2011年10月修订)

一、值班模式:院领导值周督察值班情况,2名中干每天带领3名教工值班。
  二、值班职责
  1. 值班人员每天下午6:00在值班室集中,由2名中干商议,对5人组成的值班组进行责任片区划分,对行政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习工厂、运动场、树林、校门等重要场所进行安全、纪律、消防、综治维稳和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依据流程及时果断处理,形成书面材料。
  2. 带班中干负责每天晚上11:30依据各栋宿舍楼宿舍管理员提供的《查房记录表》汇总未在宿舍就寝学生人数并登记缺员学生名单,报值周院领导和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院领导。
  3. 每天晚上10:30在值班室计算机上登陆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查看学生对学院的评价和反映,如有重大问题、共性问题、意见或建议,请登记在《值班检查登记表》。
  4. 带班中干在值班当晚11:00和次日8:00主动向值周院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5. 保卫处处长根据《值班检查登记表》,每天上午10:00向安全保卫工作主管院领导汇报前一天值班情况,并向职能部门书面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
  6.院领导当周值班督查结束后,在次周周一早上7:00升旗仪式结束后,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值周点评,对上一周学生管理和校园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总结并做出具体要求。
  三、值班时间:
  值周督察:每周星期一至下周星期一
  院领导、中干和教工每天值班时间:18:00—次日8:00。
  四、值班室:为E1栋宿舍楼一楼教师和保卫干事值班室。值班室由保卫处安排保卫干事24小时值守,接听值班电话,做好电话记录。保安公司保安室与值班室相邻,由保安公司24小时值守。两室相互协同,联动处理各类事件。
  五、值班室电话:0871-8616790。保卫室与值班室共用同一部电话。
  六、值班提示:保卫处处长提前一周报告值周院领导,请做好值周督察准备;保卫处专职干事提前一天电话通知中干和教工值班。
  七、技校校区和成教校区安排专人负责值班。
  八、值班要求
  1.院领导、带班中干、值班教工在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2. 值班安排原则上不做调换,若值班教工确需调换,确认接替者后,报告带班中干;带班中干若需调换,请报告值周院领导同意;院领导因公因差不能履行值班督察职责时,请协调B角院领导或其他院领导履行值班督查职责。
  九、值班流程
  带班中干负责召集值班教工于每天下午6:00在E1宿舍楼值班室集中,填写到岗时间,开始值班工作。值班流程为:
  1.常规工作:行政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习工厂、运动场、树林、校门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纪律、消防、综治维稳等检查、处理(18:00—22:30);突发事件、违纪学生处理(18:00—次日8:00)。
  2. 一般性学生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处理→联系班主任→告知职能部门。
  3. 学生严重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处理→第一时间救治伤员→联系班主任、家长→告知职能部门→报告值周院领导。
  十、其他
  1. 对出现的值班未到岗情况,次日由保卫处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到值班人所在部门、分管院领导和院人事处,进行登记备案。
  2. 值班人迟到、早退、脱岗半小时及以上取消值班津贴。若在迟到、早退、脱岗期间出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未到场处理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学院行政问责。
  3. 值班表现与绩效工资、“三个育人奖”、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资格挂钩。
  4. 本办法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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