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专业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5-07-14 16:50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为贯彻实施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理念,大力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促进专业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激发专业潜能,拓展专业特长,提升专业素养,巩固专业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专业社团在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此办法。

  一、专业社团的组织

  1、专业社团是指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学校范围内由各系部团总支组织,报校团委审核,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成立的社团。

  2、专业社团由各系部团总支负责日常的管理,由校团委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3、各个社团各设社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副社长1—2名。社团的主要干部由该社团会员民主选举或推荐,经各系部团总支考察合格同意后产生,报校团委审批并建立备案。各个社团会长(社长)应定期组织本社团会员召开会议,举办活动。

  4、各个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指导老师辅导社团等同辅导兴趣小组,在年度考评中享受同等待遇。专业社团经学校批准,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

  二、专业社团的职责及任务

  (一)专业社团的职责

   1、指导老师 

  (1)每社团指导老师一至二名,由学校各系部聘请具有专长的本校教职员工或校外人士担任,任期一学年。 

  (2)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成果评价等工作。 

  (3)指导老师应负责本社团活动的管理。在每次社团活动时需到场指导,点名及维护活动秩序。

  (4) 社团如有需要外聘指导老师,应书面提出申请,经校团委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聘任。

  2、社长(会长)

  社长(会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处理社团一切事务,并对外代表该社团;组织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并做好考勤、考核,确保社团保质有序地开展活动。

  副会长(副社长)协助会长(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二)专业社团的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为广大学生提供展现个人能力的舞台;

  3、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4、定期开展培训、训练、交流、研讨、采风、座谈等学习活动。

  5、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比赛、汇演等活动,展现我校学生风采,为学校争光,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三、专业社团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

  1、专业社团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专业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

  2、每学年初,各系部团总支要组织各专业社团积极做好新成员的发展工作,并对社团干部进行调整充实。社团会员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必须到各系部团总支处进行注册工作,以利于更好地掌握各社团人员的变动情况等信息,同时报校团委备案。

  3、各系部团总支指导下的专业社团应立足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确需到校外开展活动的,应事先征得校团委和学校领导的同意。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材料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

  4、专业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集体性活动。专业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关义务。

  5、各系部团总支每周确定两次“社团活动日”。要求各专业社团必须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

  6、各系部团总支每学期要定期组织学生社团联谊活动。在校内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两周或更早向校团委上报。与外校联谊前,需向校团委递交一份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意见等。

  7、每个专业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品牌项目或作品。

  (二)专业社团的经费来源和使用

  1、专业社团经费来源

  (1)主要依靠学校划拨学生活动经费,按社团学生人数核拨,人均100元/学期。由校团委作预算,报经学校审批后,统筹安排到各社团,作为活动经费。

  (2)社会赞助和捐款。

  (3)以正常的渠道有偿服务方式或筹集的资金。

  2、专业社团经费使用

  (1)维持社团正常运作及购买活动器材、耗材。

  (2)组织各种技能竞赛、比赛和团队活动。

  3、专业社团指导教师的费用

  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聘请学校教师,特殊专业(如文艺、书画、舞蹈等)可外聘。

  (1)本校教师按正常授课课时标准计发。

  (2)外聘教师按学校外聘教师课时工资计发。

  (3)指导教师的课时费按每学期结算一次的方式支付。

  (三)专业社团的考核及表彰

  1、各个社团(协会)的社长(会长)要配合指导教师做好相关材料(计划、活动记录本、专业作品集、过程资料、社团取得的成绩、总结等)的收集,

  2、根据各系部专业社团的日常管理情况,校团委对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团经费划拨挂钩。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评为“达标社团”和“优秀社团”,对优秀专业社团及其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