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升、降旗制度
发表日期:2015-07-14 16:46 作者:admin 编辑:组织宣传部审核 浏览次数:

    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热情,进而培养广大同学报效祖国、立志成才的决心和民族责任感、社会感,现对升降国旗仪式作如下规定:

  1. 升国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升旗仪式每周星期一早晨早操完毕后举行。

  3. 升旗仪式时,全体参加师生,面向国旗,整齐列队,肃立行注目礼。

  4. 升旗仪式程序:

  (一)出国旗

  旗手持旗、护旗手分列两侧,正步走向旗杆。

  (二)升国旗、奏国歌,全体师生向国旗行注目礼。

  1. 降旗

  每周五下午3:50,由旗手和护旗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执行。

  1. 旗手、护旗手由个班推荐品学兼优的同学担任。

  2. 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的师生都必须面对国旗肃立,待国旗升降完后,方可自由活动。